幼兒天生好奇心強,喜歡探知任何新奇的事物,對火充滿了好奇。喜歡玩火的小孩年齡一般在5~12歲之間,其中男孩居多,每年由于孩子玩火造成的火災事故時有發生。
幼兒天生好奇心強,喜歡探知任何新奇的事物,對火充滿了好奇。喜歡玩火的小孩年齡一般在5~12歲之間,其中男孩居多,每年由于孩子玩火造成的火災事故時有發生。
小孩玩火家長應負的法律責任
根據《刑法》第17條的規定,不滿16周歲的人犯失火罪,不予刑事處罰,應責令其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;在必要的時候,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。
對小孩玩火造成火災事故,給他人造成損失的,其家長或者監護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。
預防兒童玩火應加強的措施
家長應加強監管
家長對小孩應當加強管理教育,切實負起責任,使他們認識到玩火的危險性,做到不玩火。平時要把火柴、打火機等引火物放在小孩看不見、拿不到安全可靠的地方;不要讓小孩模仿大人吸煙玩火;更不要讓小孩在柴堆旁或野外玩火;家長外出時要把煤氣、液化氣總開關關閉,不得讓小孩開啟煤氣、液化氣開關;要制止小孩在室內、可燃建筑、柴草堆等易引起火災的場所燃放煙花、爆竹,更不準小孩擺弄鞭炮中的火藥;家長外出要將小孩托人看管,不讓小孩單獨留在家中,更不要把小孩鎖在家中。
學校應加強教育
幼兒園、學校老師應注意對小孩進行防火宣傳教育,使他們認識到防火的重要性。把教育小孩不要玩火列入托兒所、幼兒園、小學的基本課程,小學要增設防火課程,由教師或聘請消防部門人員定期上防火課講授防火安全知識,并應組織少年兒童參觀消防站,觀看防火教育影片等,把防火教育形象化。此外,還應動員和組織少年兒童參加一些消防活動,感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。
社會應加強管理
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創造條件,多創辦一些少年兒童集中活動的場所,集中對兒童進行管理教育,開展一些有益的活動。這樣既可以避免小孩因空閑無事可干而玩火,又可以讓家長消除后顧之憂,最大限度地減少小孩玩火引起火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