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防炮滅火系統電氣規范的編制,遵照國家有關基本建設方針和“預防為主、防消結合”的消防工作方針,在總結我國消防炮滅火系統科研、工程應用現狀及經驗教訓的基礎上,
消防炮滅火系統電氣規范的編制,遵照國家有關基本建設方針和“預防為主、防消結合”的消防工作方針,在總結我國消防炮滅火系統科研、工程應用現狀及經驗教訓的基礎上,廣泛征求國內有關科研、設計、產品生產、消防監督、工程施工單位等部門的意見,同時參考美國、英國、日本等發達國家的相關標準條文,最后經有關部門共同審查定稿。
固定消防炮滅火系統是用于保護面積較大、火災危險性較高而且價值較昂貴的重點工程的群組設備等要害場所,能及時、有效地撲滅較大規模的區域性火災的滅火威力較大的固定滅火設備,在消防工程設計上有其特殊要求。
本規范共分六章,包括總則、術語和符號、系統選擇、系統設計、系統組件、電氣等。
1、系統用電設備的供電電源的設計應符合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、《供配電系統設計規范》等國家標準的規定。
2、在有爆炸危險場所的防爆分區,電器設備和線路的選用、安裝和管道防靜電等措施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《爆炸和火災危險性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》的規定。
3、系統電器設備的布置,應滿足帶電設備安全防護距離的要求,并應符合《電業安全規程》、《電器設備安全導則》等國家有關標準、規范的規定。
4、系統配電線路應采用經阻燃處理的電線、電纜。
5、系統的電纜敷設應符合國家標準《低壓配電裝置及線路設計規范》和《爆炸和火災危險性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》的規定。
6、系統的防雷設計應按《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》等有關現行國家標準、規范的規定執行。